比洛城中心的地面,依然是半沙半壤的土地,城内井田一般的街道,多由车辆和行人走的多了,踩实了路面行成。为了不使我的黄皮肤惹眼,杜莫走在了我前面,起到一点遮掩作用,两人步伐快速地穿越人群。

    经过一幢米黄色仓房时,许多穿着短袖衫的干瘦黑人,在路边集结,他们看似闲谈,仿佛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,又像准备去参加一场伊斯兰教义。

    每从一堆比洛城市民中擦肩走过,便会看到四五个穿绿色或黄色迷彩裤子的男子,个别没有迷彩裤子穿得男子,却穿了一件绿色的迷彩坎肩,套在露着黑瘦胳膊的平民短袖外面,即使天气炎热,但却彰显了一种身份。

    因为,他们的肩头都挎了一把阿卡步枪,每张枯槁的乌脸,在刺眼的太阳照射下咧着嘴,露出森白牙齿。从一张张表情看得出来,他们无所事事,仿佛戏剧里的等待戈多,又如一个个放羊的老汉,抱着长长的赶鞭,缩靠在墙角晒日取暖。

    我又往杜莫的身后挨近了一些,防止自己惹眼的肤色引来这些持枪者的兴趣,尽管临近城中心时,我已把脸颊、脖颈、手背涂得漆黑,但棱角清晰的五官轮廓,还有健硕高大的体型,终究引来一些发现我和杜莫从身边路过的眼睛。

    杜莫的肤色与他们一样,可这个肥壮的科多兽身材,使比洛城的原住民觉察得到,我俩完全是一对儿外来者,正匆匆忙忙地不知赶往何处。

    “嘿嘿,追马先生,您瞧,这些背枪的家伙,竟然都穿着脱鞋,脏兮兮的脚趾头一翘一翘,真是滑稽得很,咱们这身派头,一定令他们眼睛发红,羡慕不已呢!”

    杜莫说的没错,这种物质匮乏的地方,哪怕一套迷彩军装,都得分开了两个人穿。这里的居民,哪怕光着脚板,只要套了件迷彩色坎肩儿,站在人群中便多出几分优越,与那种穿一身名贵西装,徘徊在富饶大城市的街道上类似。

    但杜莫和我的出现,无论身体素质、精神风貌、以及这一身很普通的行头,却抢尽了周围人的风头,杜莫很是得意,并陶醉这种优越感。

    “你最好别希望他们眼睛发红,如果他们只是看中了你的皮靴而向你打上几枪,你哭都来不及。”我冷冷地提醒杜莫,不要在这是环境和人群中炫耀,更不要露出一张高人一等的市侩嘴脸。

    杜莫不再说话,黑脸蛋儿收起了嬉笑,显出无限哀伤,我知道他在伪装表情,在向周围的人发出一种暗示,表白他杜莫虽然吃得营养过剩,穿得也比他们气派,但生活并不开心,以此让那些可能会嫉妒他的人,心理上平衡一些。

    虽然跟在杜莫后面,但眼角的余光已经明显察觉出,有几个脸型猥琐的人,开始极力打量我俩,他们干涸灰暗的眸光中,溢荡着无以言表的悸动。

    我了解这种猥琐且物色的眼神,就像偷猎者看到两只全身都是宝的稀有动物。“追马先生,我怎么越走越觉得周围的气氛不对劲儿,您看那几个踩着破脱鞋的背枪者,好像在尾随咱们。”

    杜莫说这话时,我已经觉察出来,并低声敦促杜莫,再走得快一些,但不要撒开腿跑,那样真会刺激他们射击。原想找家旅社美美睡上一觉的惬意,此刻烟消云散。

    这是我和杜莫偷渡进索马里以来,首次入足的城邦,此时我才充分感受到,比洛城的境况全然不同于在马达加斯加的滨海城市,现在看来,杜莫别说期望补给些腊肠,他自己随时都有成为腊肠的可能。

    “杜莫,看到前面那辆卡车没?用你背包里的先令,让车主以最快的速度送我们去布阿莱。”

    街道前面,一家副食店门口,刚好停了一辆漆皮儿快掉光的小型货卡,车尾对着店门,一个头顶包着红格子毛巾的瘦黑人,约摸三十多岁,正满头大汗地往店里卸货。

    我和杜莫跨着大步,急速走到那家店面门口,朝里张望了一下,这个穿着青色短袖衫在卸货的男子,一眼看出我俩不是本地人,警觉又略带店主姿态地放下刚要搬起的一箱货物,向我俩迎了过来。

    而屋子里面,一个背着孩子的黑人妇女,忙拽过男人摆在柜台上的步枪,时刻准备着抬起枪头,对准杜莫和我。

    “你们需要什么?是赶路经过想买点吃的吗?”男子见我俩长得甚是高大强健,但持于本地人的优势,他倒也张扬着勇气,似笑非笑地问我们。

    “不是,我们想去布阿莱,需要你的卡车送一程。”杜莫礼帽地说完,回头看了看那几个持枪尾随的黑人男子,脸上泛着些丝乞求。

    这个卸货的男子,听到我俩不是要购买他东西,又拔高脖子朝我们的身后望了望,好像明白点什么,霎时把尖瘦的脸一横,恶狠狠地对杜莫说:“滚!”

    不用杜莫翻译,我都能从这个店主的语气听出,这是在骂喝。心想杜莫一定未提支付先令的事儿,让店主误认为我们是求救的外来人。

    杜莫这家伙儿,这会儿还不忘想着少花钱多办事儿,他先前在比洛城东,被一个兑换欧元的老板讹了一笔,此时还心有余悸,不愿给眼前这个店主看出些什么,免得又要乘人之危,坐地起价再敲我们一笔运费。

    而我最担心的是,店主会不会惧怕那几个尾随我们的家伙,不愿意帮助我们。

    “杜莫!”我低声而严厉地催促了一声,杜莫忙满脸堆笑,往店堂里面走了几步,对店主挥挥手,示意他进来说话。店主那位背孩子的老婆,已经把黑魆魆的步枪口对准了杜莫的胖肚子。

    “别,别误会,啊!千万别误会。我有先令,你过来看看,只要肯送我们一程,比你一天不开店做生意赚得还多。”

    杜莫提到了先令,那个黑人店主立刻和老婆对视了一下,然后跨步走到杜莫身边,硬板的乌黑脸膛上,似乎有了几分期待的笑意。

    杜莫脱掉背包,抱在怀里转过身去,一只胖腿托着包底,一只胳膊伸进包里凭着感觉去摸,他弓背缩脖,看上去很费劲儿,在夫妻俩涌动的眼光下,杜莫最终掏出一打厚厚的先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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